专业领域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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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类型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涉社会保险纠纷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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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日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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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其可以放弃该项权利,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用电子邮件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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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公司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这封邮件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否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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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可以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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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行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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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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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不可诉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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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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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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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债务而绑架他人的,应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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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不论是为了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还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绑架他人的,均不能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应该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犯罪分子犯罪后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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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忘在车内的较大数额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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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忘在车内的较大数额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拒不返还的行为将构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
胎儿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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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因遗嘱而被确定的受遗赠人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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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知道受遗赠之日起60日内未作出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的表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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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放弃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能否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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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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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有效。
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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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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